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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35.8万亿元
来源: | 发布者:fjzhcs | 发布时间: 2020-07-03 | 1614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华财经上海7月3日电(记者陈爱平)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日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显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6.2%,占比同比提升1.4个百分点。按照可比口径计算,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名义增长15.6%,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约7.85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不断扩张、贡献不断增强。

  我国数字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研究表明,我国数字产业化稳步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从规模上看,2019年数字产业化增加值达7.1万亿元,同比增长11.1%。从结构上看,数字产业结构持续软化,软件业和互联网行业占比持续提升。产业数字化深入推进,由单点应用向连续协同演进,数据集成、平台赋能成为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关键。2019年我国产业数字化增加值约为28.8万亿元,占GDP比重为29.0%。其中,服务业、工业、农业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37.8%、19.5%和8.2%。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数字政府建设加速推进政府治理从低效到高效、从被动到主动、从粗放到精准、从程序化反馈到快速灵活反应转变,新型智慧城市已经进入以人为本、成效导向、统筹集约、协同创新的新发展阶段。

  白皮书首次提出,我国数字经济框架从“三化”扩展到“四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新增的“数据价值化”概念提出,价值化的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进程是发展数字经济的本质要求。《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我国数据价值化加速推进,数据已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从产业角度来看,我国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数据供应链,在数据采集、数据标注、时序数据库管理、数据存储、商业智能处理、数据挖掘和分析、数据安全、数据交换等各环节形成了数据产业体系,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能力不断提升。

  白皮书分析,2019年我国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延续前几年发展态势。从总量来看,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福建、湖北、四川、河南、河北、安徽、湖南等省份数字经济增加值超过1万亿元;从占比来看,北京、上海数字经济在地区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数字经济GDP占比已超过50%。

  白皮书建议,加速数据要素价值化进程,推进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强化数字经济治理能力,深化数字经济开放合作。

                                                    编辑:王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