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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改委介绍福建省实施新型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等工作情况
来源: | 发布者:fjzhcs | 发布时间: 2020-06-17 | 1687 次浏览 | 分享到:
  6月16日上午,在福建省委宣传部组织召开的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专题新闻通气会上,福建省发改委就媒体关注的福建省实施新型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方面内容作了介绍。

  一、 关于实施新型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6月10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新型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扣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快补齐传统基础设施短板,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进一批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项目建设,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全省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我省制定了《行动方案》。

  (二)基本思路

  《行动方案》聚焦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着眼提高针对性、操作性、时效性。

  一是强调新型和传统基础设施两手抓。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统筹存量和增量,整体优化、协同融合。

  二是强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强交通物流、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新建项目尽快开工,进一步挖掘基础设施发展潜力,提升基础设施供给水平,

  三是强调目标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相关基础设施领域明确了年度投资目标、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充分发挥基础设施稳投资促发展的重要作用,有效对冲疫情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六大领域基础设施年度重点目标任务。

  一是新型基础设施。以整体优化为导向,以协同融合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优质精品5G网络、“5G+工业互联网”工程、数字农业、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医疗健康、智慧海洋、创新平台等。

  二是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两大协同发展区互联互通水平,力争铁路在建运营里程突破50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6000公里,基本建成“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初步形成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包括铁路、公路、港航、民航、枢纽及运输场站、物流基础设施等。

  三是能源基础设施。进一步改造升级城乡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增强电力保障能力,力争年底全省电力装机达到6100万千瓦。包括电源、电网、天然气基础设施等。

  四是水利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提升、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防洪防潮、蓄水、引调水、流域综合整治、城市内涝防治等重大项目,以及水库水源地保护、水毁修复、农村水电绿色改造等项目建设,力争全年重大项目新开工100个、建成或基本建成80个。加快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宁德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年内可研获批,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年内动工;开展闽西南、闽江口城市群、环三都澳等水资源配置工程,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崇阳溪水生态修复与治理等项目前期论证。

  五是市政基础设施。统筹推进老旧小区(街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加快补齐短板。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停车设施、城镇老旧小区(街区)及棚户区改造、城市供排水设施、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等。

  六是农业农村及防灾减灾。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渔港设施、自然灾害防治等。

  《行动方案》还提出了工作措施,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加快推进实施,拓展融资渠道,强化督导落实。同时,逐项明确了新型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各领域牵头及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实施任务落到实处。

  二、 关于福建省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福建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省建设,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扎实抓好各项改革工作,着力在机制创新、制度供给、模式探索上狠下功夫,38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任务有效落实,莆田市木兰溪生态治理等22项改革经验向全国推广,绿色发展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优势进一步巩固,清新福建成为一张靓丽名片。全省水、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优,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第一,能源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强度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质量协同并进。福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创新探索入选2019中国改革年度十佳案例。中国工程院发布的全国生态文明指数,福建排名第一。

  (一)绿色发展导向进一步确立

  率先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每年由福建省委书记、省长与九市一区党政“一把手”签订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并纳入各地年度绩效考评。建立经常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设自然资源资产变化大数据分析平台,确立八大类别36项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同步开展。建立绿色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在取消34个县GDP考核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南平、龙岩、三明、宁德等4个山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GDP考核,重点考核生态质量、扶贫攻坚和城乡居民增收。

  (二)生态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

  系统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全面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指导推进15个创新示范精品工程,累计投入93.42亿元,8项生态绩效指标提前达到国家要求。系统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出台实施《福建省河长制规定》,开展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摸排出的1795个“四乱”问题现已全部销号。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通报中,三明市、永春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永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龙岩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多项工作获得表扬。系统开展污水垃圾综合治理,福州、漳州成功申报全国首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三)空间用途管制进一步完善

  推进省级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推进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省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形成了省级“双评价”评价成果。有序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在“一张图”上明确管控要求,已初步划定1300多个管控单元。深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委托代理机制。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武夷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印发实施武夷山国家公园试点区财政体制方案。

  (四)生态管控责任进一步压实

  建立生态司法保护机制。率先建立守护福建海岸线生态检察协作机制,2019年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11件,督促恢复林地、耕地、湿地2337亩,治理被污染水源地面积508.7万亩。探索环保监管体制。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6221件、处罚金额3.3亿元。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共核查疑似问题2034处,整改销号99.3%。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累计问责241人。

  (五)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健全

  创新绿色金融机制。率先对政策性银行、国有大中型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林业金融创新走在全国前列,完善推广福林贷、惠林卡等“闽林通”系列林业金融产品,累计发放贷款63.37亿元,受益农户5.7万户。在全省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全省累计投保环责险企业1707家(次),累计提供环境风险保障金额28.21亿元。开展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在山区和沿海分别开展试点,探索不同资源禀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南平市创新“生态银行”建设,连江县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建立环境权益交易体系。在全省所有工业排污企业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累计成交额突破12亿元,近六成的交易额发生在企业与企业之间,位居全国首位。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在总结厦门市、武夷山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福州、南平、平潭以及将乐、长汀等市、县扩大试点,着力通过分地区逐步扩大范围、分节点逐步纵深推进,探索构建适用全省的核算体系。

  (六)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多元化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完善,全省累计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32.3万亩,占“十三五”总任务20万亩的161.5%。率先建立统一规范的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每年整合投入资金超20亿元。深入推进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按规定下达两批激励资金3.3亿元。坚决执行“1+7+N”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计划,大力实施大气精准治理减排“十百千”工程,启动实施碧水攻坚“三巩固”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生态云平台作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更加精准。构建陆海统筹海洋生态保护体系,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报批。开展重点海湾综合治理,2018年6月以来累计投入超40亿元,全面整治三都澳海上养殖,养殖规模压减1/3。实行九龙江—厦门湾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厦门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同比提高8.4个百分点;倡导绿色生活,推广绿色出行,全省城市公交车新能源汽车占65%。深化“一革命四行动”,实现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全覆盖、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全省已有水冲式农村公厕的行政村比例达88%,以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为民造福,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